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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申请实习注销

介绍

办理依据

《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1、实习人员与实习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的;

2、已从事其它职业的;

3、不符合实习申请条件及其他应当办理实习注销的情况。

材料目录

1、《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注销申请表》;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需申请人及指导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扫描上传,无需向市律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实习证原件。

【注: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后,需将实习证原件邮寄至市律协会员部】

办理流程

1、实习人员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发起电子申请业务(网址:http://www.szlawyers.com)

2、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名、盖章、扫描(PDF文档)后,作为附件上传提交。

3、律师事务所可自实习证寄出三日后,登录广东省政务网查看实习状态,状态显示为“注销”即业务办结。

办理期限

及审批结果查询

办理期限:根据《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自收到完整的实习变更电子申请材料后,市律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一般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审批结果查询:业务办结后,实习人员将无法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律师所可登录广东省政务网查询实习状态,状态显示为“注销”即业务办结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箱:hyb@szlawyers.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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