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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实习

介绍

办理依据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1、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2、实习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或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

3、实习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的;

4、实习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中无合格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5、经本会认定确需调转实习的其他情形。

材料目录

1、《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需申请人及指导律师签名,并加盖拟转入律师事务所公章】

2、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注:实习协议模版详见附件

3、原实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4、原实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

【注: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的证明文件需载明变更事由】

 

注:上述材料需按要求签名、盖章,并扫描上传至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无需向市律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实习人员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发起电子申请业务(网址:http://www.szlawyers.com);

2、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名、盖章、扫描(PDF文档)后,作为附件上传提交。

3、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查看实习状态,状态显示为“已审批”即业务办结;

4、申请人自业务办结之日起,可在工作日带上实习证原件前往市律协或将实习证邮寄(邮寄实习证需附上回邮地址)至市律协会员部变更信息。

办理期限及审批结果查询

办理期限:根据《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自收到完整的实习变更电子申请材料后,市律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审批结果查询: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查看审批状态,状态显示为“已审批”即为办结。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邮箱:hyb@szlawyers.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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