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律师事务所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介绍
受理部门 |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线上办) |
办理条件 |
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且在深圳辖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依法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
材料目录 |
1.《团体会员登记表》 ; 2.《关于准予设立XX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批复》;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设立人的《律师执业证》; 5.会费支付凭证/截图(《缴费明细表》详见下方“附件下载”); 6.《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登记表》。 |
办理时限 |
律师所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后,应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市律协办理团体会员的登记备案。 |
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 |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邮 箱:hyb@szlawyers.com 请按材料目录备齐相关资料后扫描到同一PDF文档内,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办理。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
受理时间 |
逢工作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表格下载 |
《团体会员登记表》《缴费明细表》《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登记表》《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管理办法》(详见下方“文件下载”) |
备注 |
1.以上标准以深圳市律师协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2.会费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帐号(转账请备注“所名”,提交备案材料时携带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凭证):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帐 号:6012 1000 05051 3.通过市律协审查后,律师所信息将在协会官网“律师名录”中公开,团体会费收据将以电子票据形式开具发至办理备案时“开票信息登记”的手机号,获取方式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GObefPocUJWzjLugeLLI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