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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监事长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二人。监事长从副监事长中选举产生。

副监事长由监事报名,大会主席团从中确定五名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三名(含一名监事长人选),以获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由大会就票数相同者再行选举,票数多者当选。

监事长由副监事长报名,大会主席团从中确定两名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获得参加投票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票者始得当选;如均未过二分之一,应进行第二次投票,票数多者当选。

监事长、副监事长候选人应在大会上发表参选演说。

副监事长缺位时,律师代表大会授权监事会从未当选的副监事长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增补。

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及监事会会议。

深圳市律师协会现任监事长:曾常青  副监事长:刘鸿、吴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