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3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基层党组织:
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范围
行业党委各级党组织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至2月底
三、主要方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认真学习党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通过学习讨论,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
(三)对照检查。对照党章,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个人思想实际出发,查找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四)召开支委会。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以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1.开展党员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一。
2.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附件4)要报行业党委备案。
(六)落实整改。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
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统筹安排。各支部要安排组织委员或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等纸质材料及会议照片等电子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21年3月1日前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会议纪要报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冯军,电话:83025233。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XXXX党支部党员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登记表
2.XXXX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记录表
3.关于对XXXX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4.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