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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流动党员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行业各级党组织:

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管理,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流动党员摸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1.党组织关系不在深圳,但在本市工作或生活3个月以上的党员。

2.党组织关系在深圳,但由于就业、居住地变化等原因离开深圳,且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生活的党员。

二、实施步骤

1.全面摸排。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流入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通过发放倡议书、举办宣讲活动等方式,全面掌握流入党员的数量及有关情况。

2.加强协同。各级党组织与本所人力资源、信息技术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结合本所员工入职、晋升、调动、离任和员工信息系统建设,及时采集流动党员信息,做到本所职工中的党员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随调随用。

3.创新手段。目前i深圳”“深圳智慧党建”等政务服务和党员管理平台已开通流动党员自主申报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形成和更新流动党员信息表格,汇总相关数据向行业党委反馈汇总。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摸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对摸排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坚决防止走形式、出偏差。

2.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工作台账。请于1130日前报送流动党员情况摸排相关表格(附件1-5至行业党办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

       2.流动党员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不在深)

       3.流动党员信息汇总表(组织关系不在深)

       4.流动党员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在深)

       5.流动党员信息汇总表(组织关系在深)


                             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02111月1



(联系人:殷铭联,联系电话:0755-8275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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