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流动党员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行业各级党组织:
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管理,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流动党员摸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1.党组织关系不在深圳,但在本市工作或生活3个月以上的党员。
2.党组织关系在深圳,但由于就业、居住地变化等原因离开深圳,且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生活的党员。
二、实施步骤
1.全面摸排。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流入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通过发放倡议书、举办宣讲活动等方式,全面掌握流入党员的数量及有关情况。
2.加强协同。各级党组织与本所人力资源、信息技术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结合本所员工入职、晋升、调动、离任和员工信息系统建设,及时采集流动党员信息,做到本所职工中的党员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随调随用。
3.创新手段。目前“i深圳”“深圳智慧党建”等政务服务和党员管理平台已开通流动党员自主申报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形成和更新流动党员信息表格,汇总相关数据向行业党委反馈汇总。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摸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对摸排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坚决防止走形式、出偏差。
2.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工作台账。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流动党员情况摸排相关表格(附件1-5)至行业党办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
2.流动党员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不在深)
3.流动党员信息汇总表(组织关系不在深)
4.流动党员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在深)
5.流动党员信息汇总表(组织关系在深)
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殷铭联,联系电话:0755-8275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