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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七·一”期间开展党内慰问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8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直属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律师行业党委定于2020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206月下旬至20207月中旬。

二、慰问对象

1.党龄超过40年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

3.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在行业党委“战疫有法”志愿服务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律师。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认真做好慰问党员工作。

2.各党组织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尤其是对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应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2020 7 3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支部盖章)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3.市律师行业党委审定慰问名单后,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及发放慰问金等形式,对慰问对象开展慰问。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各区律师行业党委、律所党委和党总支等,可按照规定自行开展党内慰问活动。

4.各党组织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并于20207 17日前将本单位慰问党员的情况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杜佳美,电话:83025936,邮箱:szlshydw@vip.163.com


附件:《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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