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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基层党组织:

为建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及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按照《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应参加党建工作考评。其中202171日(含当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考评,不评定等级。

各直属党委和党总支组织下属党组织参加考评工作,并统一上报考评结果。

二、 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36项开展考评,按考评得分评出党建工作示范化、规范化及不达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

三、考评标准

考评分数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加分项目30分,减分项目24分。考评结果按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类:

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105分;

党建工作规范化律师事务所:105>考评得分≥85分;

党建工作不达标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85分。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

市律师行业党委印发通知,部署考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通知文件,确定专人负责,有序开展党建工作自评、考评。

完成时限:1116日前完成

(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查自评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照《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考评打分表(见附件23,单独设立的党组织填写A表,联合党支部填写B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分报送上级党组织。

完成时限:1128日前完成

(三)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考评复核

结合工作实际,市律师行业党委将采取实地考评与书面考评(线上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市律师行业党委将对拟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进行现场考评或实地复核。市律师行业党委将对本年度内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受过处罚处分或者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现场考评或实地复核。

各直属党委和党总支对下属党组织进行考评,并统一上报考评结果(见附件4)。

完成时限:1215日前完成

(四)考评结果评定

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考评对象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考评结束后,有关考评工作情况及考评结果统计表将上报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将通报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并发放证书。

完成时限:1222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把握考评标准,按照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逐项归纳打分,确保源头数据经得起推敲,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省律师行业党委文件要求,党建工作考评结果要与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当年党建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纳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表彰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请于11月28日前将考评打分表自评分(附件2或附件3报送上级党组织。各直属党委和党总支请于12月15日前将下属党组织考评结果(附件4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

(联系人:曾朝东、温庆秋;联系电话:83025455、83025208;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1年度)

      2.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A表)

      3.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B表)

      4.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成绩汇总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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