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直属基层党支部(党总支):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社会组织党委和市律师行业党委定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17年元月至2017年2月初。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
3、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各党支部(党总支)可结合实际召开座谈会,通过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把党的温暖送给他们。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认真做好慰问党员工作。
2.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尤其是对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应如实填写《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3.市社会组织党委审定慰问名单后,将组织各有关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慰问等方式,对慰问对象进行慰问,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4. 市律师行业党委将参照市社会组织党委慰问名单和标准,从留存党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同时开展慰问活动。
5.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并于2017年2月23日前将本支部(总支)慰问党员的情况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璇琳,潘海英,电话:82752162,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附:《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