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个人形象,与律所的品牌推广,哪一个更重要?
颜宇丹 发表于[2019-05-08]作者/颜宇丹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
无论是初创律所,还是红圈律所,没有哪家律所不像珍视自己羽翼一样重视自身形象。尤其是在网络自媒体时代,各家律所纷纷开通公众号,有些律所专门聘请了打理公众号的专人甚至团队,每天发表一篇甚至多篇公众号文章。无论是律所原创还是资源整合,哪怕是转发别的公众号文章,刷个存在感,总也代表律所是有料的。
律所在勤宣传,律师也在勤宣传,虽然不像律所那样有实力请专人打理,律师在办案之余总结办案经验,分享成功案例,题材更是少不了。如果有了律师专业团队,团队成员每人每月都供稿,那么律师团队开设的公众号上的文章专业性更强,比之律所的公众号上宣传律所的文章更受欢迎。
我们常常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律所的公众号宁可转发其它公众号上的文章,而自己律所的很多律师都开了个人公众号并且勤奋创作,律所公众号却很少转发。为何律所和律师的宣传不结合在一起?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有些律所是没有这样的意识,有的律所则出于私心根本就不想宣传律师个人形象。
我们认为,包装律所与推广律师的关系其实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律师之所以选择一家律所加盟,就是选择了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认定这个平台能给他施展自身抱负和才华的机会。一家优秀律所不但能重视能给律所带来效益的红顶律师,更会注重培养后备力量。因为律师界的二八定律决定,80%的资源往往掌握在20%的律师手里,而焉知当前这80%的小律师就不会进阶到今后掌握资源的20%的大律师中呢,大律师都是从小律师过来的,关键要有适合自己成长的土壤,而这重要的养分就是律所的精心培养与宣传包装。我们不要小视任何一个在律界起步的新兵,因为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昨天,而我们的今天就是大律师的昨天。
律所的网站和公众号不能脱离对律师的个人宣传,因为大海也是由每一粒水珠汇成的,律师是律所的灵魂,离开了律师的律所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者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律所的宣传离不开对律所内律师的包装,律所包装了律师的专业形象,律所提升了品牌形象,提高了综合竞争力,离红圈律所也就不远了!
既然说到律师的个人形象与律所的品牌形象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律师对律所的宣传也同样重要。如果每一位律师在宣传自己的同时,和在外出活动时,都能积极宣传自己所在的律所,同样也能彰显自己的实力。如果你对自己所在的律师不能抱着一颗热爱之心,如何能做到宣传自己的律所?如果连你自己都对自己所在的律所讳莫如深,又如何能让你现在的和你潜在的客户认同你的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律所办案团队在支撑你?!
因此,我们认为,律师的个人形象与律所的品牌推广同为重要。律所应围绕律师的个人专业方向和特色进行宣传推广,律所应鼓励律师和团队不断塑造个人和团队品牌。律所与律师的相互作用是律师个人形象代表律所,律所推广宣传律师,二者是荣辱与共、互利共赢的和合共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