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报名参加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授课老师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62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高实习人员业务能力和执业技巧,加强实习人员对律师执业的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实习人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市律协理事会和会长会审定决定: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拟定于2013722日-816日举办。目前,市律协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律师会正在合作筹建“前海国际律师学院”,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将纳入律师学院的日常工作。为了更好地实现工作衔接、逐步向律师学院工作过渡,本期培训将安排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举办。

为保证本期培训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师资将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知名教授、律师及公、检、法、司、仲裁等部门优秀人员共同组成,具体人员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并确定。现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授课老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在深专职执业十年以上;

(三)无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

(五)曾担任过大专院校老师或在公开场合参与授课,效果良好;

(六)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授课课程的课件。

二、工作要求

1、本期集中培训时间将安排在2013722日-816日期间进行,能保证按照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拟定的日期准时参加授课;

2、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请于201372日(星期二)前填写好报名表,同时根据自己业务专长选择授课内容(详见课程安排)将授课课件、考试大纲提交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秘书处邮箱yu83020899@163.com

3、对于报名的律师及授课内容市律协整理后统一提交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师资安排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最终确定。

 

附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课程安排表   

2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授课老师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俞楠、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089988281715  传真:8302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