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传递爱心
倡 议 书
深圳律师网2012年9月5日
全市中青年律师:
血液是生命之源,是急需者生命延续的希望。造血干细胞则是白血病、淋巴瘤等恶性疾病患者的希望之光。义务献血既是无私奉献、互救互助的方式,也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的体现。为此,市律协向全市中青年律师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义务献血队伍中来,在2012年“9.25”律师宣传日系列活动中,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正常人体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左右,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全身血液总量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对健康并无妨碍。血液本身具有旺盛的新陈代谢能力,献血后会刺激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加速血细胞的生成,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以适应机体的需要,反而更有利于健康。实践已充分证明,一次献血300--400毫升,是无损身体健康的。坚持长期科学献血,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的疾病,人体内含铁量超过10%就易患癌症,所以献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癌症的发生率。无偿献血,利人利己。点滴奉献筑造爱心工程,献血从我们做起!
枯草清水浇,滴血润新生。您的献血,是托起他人生命的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您的爱心,重铸他人生命的希望!
活动时间:2012年9月25日(周二)上午10:30—11:30
活动地点:莲花山公园深圳经济特区纪念园
报名方式:请参加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活动的律师认真阅读《2012年 “9.25”律师宣传日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须知》,填写《2012年“9.25”律师宣传日献血报名表》,以所为单位在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前汇总报名表资料,并发送至szlxxcb@163.com。本次献血活动计4个学分。
联 系 人:贺 鹏
联系电话:83025789
邮 箱:szlxxcb@163.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