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4年1月8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律师行业党委所属各党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截至2023年12月底,已经确定为发展对象,或经过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且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已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无犯罪记录,无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政治历史问题。
(三)能按期参加党课培训,并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党组织严格遵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16字方针,认真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
(二)注重从律所主任、合伙人、青年骨干律师、行政高管中发展党员。
(三)获得发展党员指标的党支部,需签署《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承诺书》,如未按要求完成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的,三年内不得发展党员。
三、申报方式
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填写《深圳市律师行业2024年度发展党员申报计划表》(盖章扫描PDF版和excel表格)报送至党办邮箱:szlxdw@126.com,并电话联系党办工作人员确认是否收到。宝安、南山、罗湖、龙岗、龙华及律所二级党委所属党支部,由区域和律所党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温庆秋,83025208。
附件:深圳市律师行业2024年度发展党员申报计划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