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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做好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8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袁琴

各直属党组织:

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已于201911日正式上线,这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互联网时代学习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创新举措。根据《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简称:“学习强国”通知),每位党员需要下载学习强国”APP,并注册登录。现将“学习强国”通知转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对象

律师行业全体党员

二、具体操作指引

1.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注册登录,如果有钉钉账号的可以直接登录学习强国。(需要身份证或者支付宝认证)

2.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下属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个党组织需要确定一个学习管理员, 学习管理员下载学习强国”,点击“消息”,创建学习组织,党组织名称设定为中共+单位全称+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

3.学习管理员创建组织后,在该平台里面联系王小军或陈璇琳(有具体分类),会发送邀请码给学习管理员,然后点击认证为市律师行业党委下面一级的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以同样的方式设置下属党支部。

4.学习管理员创建好各个党支部之后,把所在组织的党员拉进所建的学习管理组。

5.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学习。

6.直属党支部请联系王小军:请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添加好友,学习强国账号/微信号/手机号码:18566771686,电话:23832114

7.二级党委、党总支请联系陈璇琳:请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添加好友,学习强国账号/微信号/手机号码:15820426591,电话:82752162

三、做好统计和情况报送工作

请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做好本单位的党员注册上线情况汇总统计,于221日前将本单位学习管理员、注册上线情况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附件2报送至党办邮箱);每半年对推广使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分别于当年630日前、1231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党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小军,电话:23832114;陈璇琳,电话:82752162;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 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2. XXXX党组织“学习强国”统计和情况报送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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