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律师服务大运总结表彰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9月5日
各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在大运筹备和举办期间,深圳律师业积极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与社会其他各界一起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大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展示了深圳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也获得了市委市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弘扬深圳律师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优秀风气,市律协拟开展“深圳律师服务大运总结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设定
设“服务大运先进个人”、“服务大运先进集体”两大奖项,共评选表彰先进集体7—10名、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个人:
(1)认真负责,勇于担当,不讲条件、不计得失,积极参加大运法律服务工作,表现出色。
(2)恪尽职守,在大运筹备、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成绩突出。
2、先进集体:
(1)充分发挥团队作用,组织律师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在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成绩突出,安全防范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评选机构及程序
市律协组建“深圳律师服务大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小组”,确定候选名单后报市律协会长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报名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于2011年9月8日前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通过传真发送到市律协秘书处,并请电话确认。
联系人:陈夏
联系电话:83025939
深圳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