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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41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深圳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届满。为了吸收更多的在专业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律师参与律协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不断促进深圳律师专业化进程,律协决定组建新一届各专业委员会,欢迎全市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一)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三)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

(四)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

(五)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

(七)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委员会

(八)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

(九)文化产业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一)涉外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二)海商海事与物流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三)公平交易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四)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五)人权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 

(十六)  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的人数设置

十六个专业委员会的人数设置均为10-30名。

三、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二)连续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

(三)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四)本科以上学历,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较高的知名度;

(五)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代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较高质量的专业文章;

(六)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业务探索与研究。

四、报名及遴选流程

(一)申请人认真填写《专业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须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报名表原件提交至秘书处业务部,并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szlxywb2012@163.com

(二)报名截止后,由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务发展委”)对全部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合格的,由业务发展委组织选举产生该专业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无故未到会或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选举和被选举权。

(四)由业务发展委分别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专业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体条件如下:

1、专业委员会主任的条件

1)具有本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2)作为执业律师连续执业六年以上;

3)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功底、执业水准和相当的社会影响力;

4)热心律师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条件

1)具有本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2)作为执业律师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3)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功底、执业水准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热心律师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五、报名截至时间

2012 427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每位律师仅限申请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二)根据《规则》,本届专业委员会组建后,上届各专业委员会自动停止工作,愿意继续参加专业委员会工作的上届专业委员会委员,请根据此次通知的要求进行报名。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超过3名时,业务发展委有权从中择优选择3名;超过5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5名,超过5名时,业务发展委有权从中择优选择5名。

(四)此次专业委员会重组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人: 胡顺红     周山清      宋陆陆

  话: 88281543   83025233    83025881

E-mailszlxywb2012@163.com

 

附件: 《专业委员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