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党委 > 党委动态 > 党委动态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张丽杰、郑剑民律师分别高票当选第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6年4月6日 作者:袁琴 责任编辑:党办

2016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会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深圳市委党校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以凌冲(书记)、肖卫国(副书记)、张丽杰(女)、麦炳志、彭程、杨金才、葛明7人组成的深圳市社会组织第一届委员会,以肖卫国(书记)、谢清顺(副书记)、何祚文、郑剑民、刘勇等5人组成的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现场

大会总结过去十年的工作成绩,明确了未来五年深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战略,为深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描绘蓝图。

全体代表对草案进行表决

深圳律协党委代表团作为本次大会人数最多的代表团,22名党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上午的分组讨论会议上,认真审议大会报告,对报告内容积极讨论,各位代表围绕党的纪律管理、纪委与监督机构的衔接、党员管理、党的干部培训、党员培训等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展现了深圳律师严谨认真、务实进取的风采。


深圳律协党委代表团分组讨论现场

在听取完大家发言后,凌冲同志表示感谢律协党委代表团,这是一个对议政能力水平最高的代表团,大家提的意见非常好,对报告给了很多建议和支持。市社会组织党委在2015年8月刚建立之初,就与市律协党委建立了密切的工作联系与交流,希望市律协党委继续发挥作用,共同为深圳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各位代表积极踊跃的发言

深圳律协党委代表团全体合影

各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近年来,市律协党委作为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一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加强队伍建设,在引导律师队伍服务深圳改革大局、服务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党委根据律师规则意识较强的特点,从制度保障入手,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有关制度之中。党委和协会签署《关于加强和完善律协党委和律师协会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书记、会长、监事长组成联席会议讨论行业重大问题,换届时理事、监事人选应征求党委意见,会长、监事长候选人一般从律师党员中产生。2013年律协大会通过新章程,规定“协会支持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将“党委书记”明确列入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人选。

不断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律协本届理事会23名成员中共有17名党员,比例高达73.91%,会长、副会长均为党员,理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党员律师均占多数。党委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年至少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位优秀青年律师、确定一个法律服务点、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参加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此外,加大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2005年以来共发展党员140名,今年发展的18名党员均为长期考验的合伙人和业务骨干。

党员律师进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法律工作方面,引导和推动律师队伍参与到党委政府各项法律工作中来,在特区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助推依法行政。从2009年起,党委鼓励各律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竞标和服务,号召律师党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33家律所经竞标成为首批为市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