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辩委举办“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下的刑事法律风险”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6日

2022年9月24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常见型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常辩委”)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下的刑事法律风险”专题研讨会。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家理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了本次研讨活动。

本次研讨会由尚权律师事务所刘书硕律师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娅老师主讲,婚姻家事委主任李玮律师,常辩委主任王平聚律师,家族财富委副主任刘运娇律师,常辩委副主任张宇鹏律师,婚姻家事委委员胡梦蝶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石晓敏律师,常辩委秘书长邵心语律师作为与谈嘉宾对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下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探讨。市律协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黄庆龙委员列席会议。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对本次主题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法律行业相关从业人员,除到场嘉宾外,还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1500多位律师同仁及各界朋友通过线上方式参加。

研讨会上,周娅老师就“利用职务之便”分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她从文义解释、实质解释和形式解释的角度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另一方面,周娅老师结合了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论证。首先是客观上,周娅老师引用了司法案例中很多经典的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归纳为公费私用、传统行为、内外勾结等多种行为方式;在主观上,周娅老师从主观心态方面详细介绍了如何判断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后,对于财产混同时的解决方案和辩护思路,周娅老师认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除了从实质解释论角度出发,判断公司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外,还要关注法律政策层面,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企业财产的保护。

与谈环节,各与谈嘉宾也就本次研讨主题各抒己见。李玮律师结合案例探讨民事混同与刑事混同的认定标准并不相同,引发大家深刻思考;王平聚律师认为律师要切实研究并设立企业家公司财产、家庭财产、个人财产制度,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刘运娇律师提出婚姻家事案件中,财产混同的风险点及律师可以选择保险、信托等财富传承工具,为企业家们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张宇鹏律师从刑事实务出发,通过分享亲办案例提出股东利益不能代表公司利益的观点,引发大家深刻的思考;胡梦蝶律师对财产混同的相关案例进行重点解读,共同研讨了夫妻公司中资金去向、维权途径等问题;石晓敏律师提到了企业家们风险意识淡薄,强化企业家们的风险意识也是社会职责,可以完善和加强跨专业的合作;邵心语律师提到财产混同情况下涉及到民刑交叉问题,从法律适用层面进行深度剖析,并回归到刑事风险防范的问题,引发大家全面思考。现场其他与会人员也就该主题畅所欲言,进行思想和观念上的碰撞。

会后黄庆龙委员高度认可本次专题研讨会,表示常辩委虽成立较晚,但工作积极性及热情度高,本次研讨会的讨论对行业具有普惠性。对于提高常辩委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工作思路,具有现实意义。并建议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线上活动的参与度。

本次研讨是常辩委就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下的刑事法律风险的热点问题开展的活动,以后活动将继续紧跟刑事领域的行业热点,为更多深圳律师、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常态化、体系化的学习交流平台,以促进深圳律师在刑事领域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