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勇于担当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任
来源:《深圳特区报》2013年11月16日A04版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作者: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肩负好经济特区崇高使命,勇于担当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任。
全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鲜明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离京视察“第一站”就来到广东、深圳,代表中央郑重宣示了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决心,并赋予我们“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新使命。党中央经过近一年深入调研、深层思考、集思广益形成的《决定》,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和期盼、把握了时代发展脉搏和趋势,再次体现了党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巨大勇气和魄力。过去30多年,深圳经济特区一直承担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充分发挥了“窗口”、“试验田”作用。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中,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城市,必须树立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勇于担当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任,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以改革开放新业绩来体现经济特区的责任担当。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进改革攻坚,尽快见到实质性成效。对于我市正推进的商事登记制度、政府机构大部制、行政审批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医药卫生体制等多方面改革以及前海开发开放,要不断总结,深化完善,加快推进。对于中央新的部署要求,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率先突破、尽早见效。重点是率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率先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率先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让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中实现共同发展;率先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模式,创新土地利益分享机制,充分挖掘空间资源潜力;率先深化法治化改革,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增创经济特区发展新优势;率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正能量”;率先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文化活力和竞争力,增强城市“软实力”;率先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促进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事业改革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率先深化资源环境改革,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美丽深圳”;率先深化廉政制度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建设廉洁城市;率先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全会指出,要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强化上与下的呼应、点与面的协同、变与稳的平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完善重大改革项目督查考核工作办法,推动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加强法治保障,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进程;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拥护改革、人人支持改革、人人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篇章,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