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省律协党委评选2016-2017年度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9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袁琴
各基层党组织:
为积极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2017年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安排,省律协党委拟评选表彰一批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且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党员(含实习人员中的党员)。
二、奖项名称和名额设置
奖项名称分别为:2016—2017年度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2016—2017年度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优秀党员。
三、评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
(一)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尤其是在服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二)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尤其是在服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党员、以及实习人员中的党员。
除符合省律协党委文件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章程,能够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党支部和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在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所在支部及本人均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落实党委各项部署。
2.律师事务所及党员律师在职业过程中遵纪守法,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接受组织调查,以及因涉嫌执业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律师协会及行政主管机关立案调查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列入表彰范围。
四、评选程序及安排
1.市律师行业党委汇总申报材料,对律师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进行审核把关,征求市司法局意见后报送省律协党委;
2.省律协党委办根据各市律协党组织报送的具体申报材料和汇总名单,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
3.对拟表彰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将拟表彰名单提交省律协党委审议表决。
五、奖励方式
1.由省律协党委印发表彰决定的通知,颁发荣誉证书;
2.在省律协、市律师行业党委公众号、网站和杂志上刊登表彰名单,并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
1.申报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党员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应有经验做法、工作体会和具体案例等)
2.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17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袁琴
电 话:0755-83025756
邮 箱:szlxdw@126.com
附件: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通知》和名额分配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