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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继光同志带队前往广州市司法局学习交流党建工作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7日 作者:袁琴 责任编辑:袁琴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有效覆盖,推动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814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任继光同志,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熊松青同志,市律师行业党委第一副书记张丽杰同志、党委副书记江定航同志等一行前往广州市司法局学习交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广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谭祥平同志,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沈敏同志,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朱宝莲同志一行进行了接待。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任继光同志发言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谭祥平同志发言

朱宝莲同志介绍了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做法。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归口广州市司法局党委直接管理,接受省律师行业党委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指导。行业党委实行垂直管理模式,统管全市(各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行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坚持“支部建在所上”,按照“哪里有律师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原则,全力推进“两个覆盖”。

制定律师行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列席律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明确协会换届、理事人选、人才培养等9项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面保障行业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律师行业正确政治方向。

建立领导抓党建责任制度,指定党委委员分别挂点28家党支部,定期到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律师事务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党员代表常任制。党委委员分工在五个党员代表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小组座谈会,听取党员代表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交流学习

双方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组织架构,局党委、各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在领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职能与分工,党委对律所党组织“三会一课”指导监督、党建经费、评优和党委对党员律师违纪处理与律协纪律委的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