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党委 > 党委动态 > 党委动态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获表彰优秀事迹(三)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于20043月建立党支部,为深圳市宝安区第一家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现有党员29名,党支部于近两年来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多名党员律师先后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宝安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宝安区委组织部门确定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党员律师的参政议政热情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宝城所组织党员律师与政府共建法律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于201210月受到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的接见和肯定,该事迹被推选为“2012年度深圳律师行业十大新闻事件”。20134月,国家司法部吴爱英部长亲临宝城所党员律师们的办公室,表扬大家在推动基层社会建设、律所党建工作中成绩突出。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高度重视。胡春华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抓手,实现政府基本法律服务在全省村(居)的全覆盖。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强调,当前存在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与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等矛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势在必行。深圳市先行先试,在2006年就启动了“法律进社区”活动。9年里,宝城律师所党支部党员律师与光明办事处共同开创性地在社区创办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站”、“公益法律超市”等,打造出品牌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个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光明模式工作站

深圳市“法律进社区”工作伊始,宝城所就创建了社区法律服务的品牌——“光明模式工作站”,受到了从社区居民到时任市委书记的高度认可。

2006年6月,在深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下,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被分配到深圳市委书记挂点的偏远地区——原宝安区光明街道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如何才能“进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如何让法律进入寻常百姓家?宝城律师事务所在原属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现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设立了全市首家常驻社区法律公益机构——“宝城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站”。

律师固定值班与纠纷调处相结合是“光明模式工作站”的核心内容。在社区,党员律师主动将光明司法所为社区挂点律师专门印制的名片(印有公益法律服务承诺)派发到居民的手中,有时候还上门提供法律咨询,遇到突发事件,还需要积极参加调解。

2010年3月,在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社区,以归国侨民为主组成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深圳市江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民,因受到别有用心的人员鼓动,认为公司不承认其股民身份,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进而引发了群体性上访,社会影响很大。党支部书记曾常青律师和李维双律师在接到光明办事处司法所的通知后,立即组成法律服务小组,分别与公司管理层、上访股民进行了沟通与协调。作为客观的第三方,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党员律师先后参与了二十多次专题会议,劝导公司管理层公布财务状况,并对江翔公司的公司章程提出了合理的修改建议,拟写了监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设立合理的监管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从而缓和了这场股民上访风波。

创设光明模式工作站,居民满意,社会认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现场调研后专门批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大,效果好”。省司法厅梁震副厅长也亲临光明社区工作站调研,认为该服务模式具有典型性,值得推广。

第二个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公益法律超市

 2012年,宝城律师忙碌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再次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这一年,宝城所推出的“公益法律超市”再次引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风气之先,同时也是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尝试,被评为2012年深圳律师关注的十大事件之首。

2012年329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宝城律师所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共创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公益法律超市”正式在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挂牌。在这里,可以提供包括咨询、宣传、调解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在更大的范围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区管理创新。

“公益法律超市”内设有调解室、咨询台、图书阅览区、视频设备、法律查询系统等项目。现场值班是“超市”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值班人员由宝城所两名值班律师和光明办事处司法所调解员组成。同时“超市”设立“法律超市咨询专线”和“法律超市专用QQ, 并以在宣传栏公布和印制宣传册的方式“广而告之”。

2012年1016日下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及相关市、区领导到“公益法律超市”调研。王荣同志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公益法律超市”是开展社会建设中社区管理创新的一种好模式,并勉励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参与社会基层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让法律成为社区居民最大的“靠山”

9年来,挂点律师参与法律咨询活动128场,参与信访接待17场,参加电台、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11次,接待咨询群众1912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1场,培训人员7300人次,培训人员涵盖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居民、治安联防队员、信访员、人民调解员、企业员工等各个层面,多次参与了重大社会矛盾处理和群众纠纷调解。

2013年418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到宝城律师事务所调研时,详细询问了“法律进社区”的具体情况。在得知宝城律师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长达7年之久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时,她给予高度肯定。她认为,宝城所作为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愿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深入基础,直接地为企业、为政府、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是优秀律师专业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