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引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6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律师行业全体党员:
按照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目前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结合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实际,现拟《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引》及《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引》,具体请查阅附件。
申请实习所需的接转证明为介绍信回执,将在组织关系完成接收后开具。组织关系按报到顺序予以接收,请各位党员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转入。
一、转入
请仔细阅读附件1及附件2两份指引文件。
准备附件1中第一点所示的五项材料,将材料发送至党办邮箱或寄送至行业党办(邮箱及地址见本文末尾)。
参照附件2在深圳智慧党建中操作。
省外转入:介绍信的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有效期请填90天。
省内转入:由党组织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接转,无需准备纸质介绍信。未使用该系统的党组织参照省外转入进行接转。
注意事项:
1.介绍信上抬头和去往单位请如实反映给转出党组织,党组织印章字体需清晰可辨,模糊或字体残缺需补盖印章。
2.介绍信上的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涂改之处需有党组织盖章确认,否则不予以接收。
3.介绍信自开出之日算起,不可与介绍信上的党费缴至日期相差超过6个月,请在原党组织处缴清所欠党费再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4.开具党员档案证明材料或复印档案材料时请确认自身的入党时间。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或入党时间与出生年月相减未满18周岁,请先与党办工作人员联系。
5.介绍信需规范、完整填写,不留空白。第一联和第二联的骑缝处、第二联落款日期处需加盖中心为“镰刀锤头”图案的党组织公章。使用业务专用章时出现“党组织关系”等不规范用词的,应当使用基层党委公章。
二、转出
1. 请填写附件5【退回党费申请】。
2. 将退回党费申请、离职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党费交纳截图发送到党办邮箱。
转出省外提供介绍信抬头及基层党委名称,除区委、工委直属支部外,介绍信的接收单位不可填写党支部名称。
转出省内提供基层党委名称及接收党支部名称。
党员在接收党组织处完成组织关系转入后,需尽快将回执联寄回或扫描发送至党办邮箱。
三、市内律所转律所
先在微信小程序【复兴壹号】中缴纳今年党费,并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党费缴纳凭证发送至党办邮箱,在邮件中注明转出所和转入所。律所已成立支部的,请备注具体的党支部名称。
咨询电话:23832114,82752162
党办邮箱:szlshydw@vip.163.com
四、党费缴纳
收到缴纳党费的短信通知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复兴一号党建云】,使用手机号登录缴纳党费。
附件1: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引
附件2: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引
附件3:党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4:党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5:退还党费申请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