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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七·一”期间开展党内慰问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直属党组织:

为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律师行业党委定于2023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236月下旬至20237月中旬。

二、慰问对象

1.党龄超过50年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

3.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从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认真做好慰问党员工作。

2.各党组织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尤其是对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应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3628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支部盖章)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3.如有2023年新增党龄达到50年的老党员,无需填写申请表,但需要电话联系党委办公室核实党务系统党龄信息等。

4.市律师行业党委审定慰问名单后,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及发放慰问金等形式,对慰问对象开展慰问。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各区律师行业党委、律所党委和党总支等,可按照规定自行开展党内慰问活动。

5.各党组织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并于20237 15日前将本单位慰问党员的情况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025936,电子邮箱:szlshydw@vip.163.com

 

附件:《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36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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