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委举办“银行保理诉讼案例解析及管辖权难点解析”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6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保理合同首次作为有名合同被加以规范,《民法典》从保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债权转让规则适用等方面搭建了保理合同的基本规范架构。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银行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银行保理诉讼案例解析及管辖权难点解析”专题研讨会,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深圳律师搭建起保理业务理论及实务经验交流的平台。

本次活动邀请炜(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廖爱敏律师进行精彩分享。


廖爱敏律师结合保理业务的热点难点,提出“比银行更懂融资、比企业更懂贸易”的服务理念,从保理业务规范的变革、保理争议解决中的管辖难点、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建议等方面对研讨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尤其是对建设工程款保理业务纠纷管辖部分的分享,将研讨会气氛推向高潮。廖爱敏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款保理业务纠纷是专属管辖,建议在开展建筑工程款保理业务时约定仲裁条款,优先选择仲裁路径解决保理纠纷。在开展保理业务时,保理人可以在《应收账款通知书》明确载明“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并在债务人签收的《回执》或《确认函》中同时注明“同意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


市律协银行委刘利彪副主任为研讨会作开场致辞。刘利彪副主任对廖爱敏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指出现代意义上的保理业务发端于欧美,保理的融资功能及其弥补现金流缺口、改善财务报表、促进信用销售等核心价值,使得保理业务在实务中逐渐被广泛应用,保理业务量逐渐增大,律师参与保理争议解决的诉讼业务也同步增加,保理领域的专业法律知识储备和经验显得更为重要。市律协银行委副秘书长李婷婷律师担任本次研讨会主持人,省律协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团结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会后,市律协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黄智硕委员发表意见,他表示本次论坛的内容结合了海南国际仲裁院的前沿做法、举以现实的案例进行分享和交流,实务性强,有很深的实践价值和意义,银行委在未来的工作当中,将更加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将银行委的专业声音传递出去。

本次专题研讨会通过线上线下的精彩讲座和互动交流,取得圆满成功,相信对与会律师未来的相关工作有很好的指引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