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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信息
姓名     杨光明
英文名     
性别     
所属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型     专职
资格证号     A2006440*******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2018年02月08日
执业证号     144032010102*****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2010年01月30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2010年01月30日
政治面貌     群众
工作语言     普通话、英语
  业务专长
公司法金融产品质量
  个人简介
  杨光明,德衡律师集团 高级合伙人,德衡律师集团 监事会副监事长,执业律师。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股权、金融业务、信用证与保函、产品质量纠纷、土地开发、保全与执行
执业经历:杨光明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以公司为主体的高端、复杂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在公司股权纠纷、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信用证与保函、保全与执行、土地合作开发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杨光明律师长期服务于包括海信集团、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富盈金融、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内的多家金融领域客户,成功办理了多起不良资产处置、信用证保函、互联网金融追偿及上市公司业绩补偿协议纠纷案件。
杨光明律师服务的部分客户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海尔集团、当当网、国人通信、富盈金融、赛尔网络、海信集团、深大通、雅致集成房屋、剑南春、同洲电子等。
代表案例:  代理海信集团下属供应链子公司作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一方,与宁波保税区某正贸易有限公司因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而引发的担保合同纠纷,在供应链服务协议的相对方逾期付款、且担保人有转移财产迹象的急情况下,快速立案、保全担保人财产,最终迫使担保人主动与我方和解、付款。
  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函纠纷,涉案金额1400余万美元,在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急需增加担保的情况下,从法院立案到完成异地保全仅耗时 3 个工作日,快速完成保全,为当事人创造了有利的谈判条件,基本实现当事人诉讼目标。
  代理深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与曹某、李某等业绩补偿协议纠纷,涉案金额将近 7 亿元,接收委托后 2 日内完成了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及上市公司股票的冻结,及时阻止了被告进一步转移资产。
  代理屈某某与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对方同时面临多家债权人起诉,我方迅速采取保全措施,从法院立案到完成保全只用了 3 个工作日,并成为对方主要财产的首封债权人。并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一审审理、送达、执行的全部流程,使当事人成功获偿。
  代理杨某某与深圳市某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关于某项目公司股权及土地开发项目权益转让纠纷,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
  为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参与指导和监督深圳市多家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平台的良性退出、编写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整治书籍等。
  代理深圳前海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批量助贷业务中逾期还款客户的欠款追索诉讼,案件涉及网络借贷中介平台、以及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助贷业务模式的法律适用等新型金融法律问题,在充分了解业务模式以及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法律分析和适用,创造性的提出获得法院、及客户认可的诉讼思路。
  代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某软性电路(珠海)有限公司、江苏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某某、吴某某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共 2850 余万元。
  代理当当网作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一方,与陈某某、深圳某联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为当事人追回被对方恶意侵占的代采购货物损失。
  代理赛尔网络下属供应链子公司与跨境通(上市公司)下属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在关键证据无法获取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合理组织现有证据论证了涉案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模式,成功获得法官认可,并促使法官同意调取关键证据,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代理深圳市某光电有限公司作为产品质量责任诉讼原告,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向供应商主张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同时应诉对方支付货款诉讼。最终法院确认对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判决对方向我方支付高额赔偿,因质量问题未付的货款也无需再支付。
  代理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品质量责任诉讼原告,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向供应商主张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在法院对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普遍持谨慎态度的大环境下,最终通过组织证据初步证明质量问题的存在,并成功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确认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最后支持了我方的高额索赔请求。
  代理邓某某与某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经一审全部支持我方排除执行并确权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审等三级法院、三次审理,成功获得法院支持我方排除执行的诉讼请求,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张某某与黄某某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指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多级法院、多次审理,成功获得全部支持我方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
著作:  《国内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与救济的法律分析》
  《信用证纠纷中银行败诉的五大情形》
  《如何成功申请信用证止付令》
  《产品质量争议纠纷的正确防范与应对》
  《P2P良性退出之律诗工作手册》
  《“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分析》
  《<外商投资法>解读》
  《供应链金融中虚假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
  《信用证软条款的识别与防控》
  《最高法会议纪要对供应链金融的五大影响》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业绩对赌条款法律问题研究——以应收账款对赌条件的加速到期为例》
  《供应链金融中虚假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
社会职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荣誉: 德衡律师集团最佳执行主任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度诉讼事务优秀律师
  论文著作
 无
  联系方式
传真   个人主页   www.ipr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