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党员律师参加北京大学首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支部(总支):
为加强深圳律师参政议政能力提升,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经行业党委研究决定,组织深圳党员律师参加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北京大学首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二、学习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教学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6月9日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上课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14日
授课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
(二)管理服务
1.学员入学后,将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北大法学院将为该班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班主任,并提供一系列服务,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
(三)食宿安排
研修班将赠送校园餐卡一张;住宿自理,北京大学法学院会给学员提供校内外宾馆相关信息供学员选择。
三、报名信息
(一)招生对象:已担任或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
(二)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缴纳学费→财务确认→获得入学通知书→入学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四)培训费用
8000元人民币/人,包含培训期间的学习、调研、教材、物资等相关费用(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交通)。培训费用由北京大学统一收取并开具正式发票。
(五)深圳律师行业党委集中审核报名
为鼓励广大深圳党员律师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圳党员律师参加培训将由行业党委集中审核报名,满足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将由行业党委资助50%培训费(4000元/人),名额50人(以报名时间为序,额满即止):
1.已担任或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
2.中共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直属的党支部,所在党支部按时换届改选,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担任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可优先报名。
4.符合以上条件的党员律师,报名时将本人《律师执业证》扫描件1份、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份,连同报名表(见附件2),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szlxdw@126.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支部名称+政府法律顾问+姓名+电话”。
5.通过行业党委办公室审核通过、全程参加研修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的党员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凭北京大学开具的培训费发票原件(主办方只能为每位学员开具培训费8000元的发票一张,发票抬头必须为: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否则无法报销)和结业证书复印件到行业党委办公室报销50%培训费(4000元/人)。
(六)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首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附件1:《北京大学首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2: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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