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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参政委拜访深圳市人大法制委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9月13日下午,市律协副会长曾迈,理事罗振辉、黄远兵及参政委委员陈祖扬一行四人,拜访市人大法制委。双方就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座谈。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刘曙光对市律协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市律协提出修改《条例》表示赞成,并愿意对开展此项工作予以支持。刘曙光主任对修订《条例》提出建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大局意识。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的责任,要为整个国家法制建设服务,要精密围绕国家大战略发展服务。二是要充分论证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也刚刚通过,并将于2017年11月1日实施。市律协可从是否突破上位法、修订《条例》的必要性、《条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形成系统性、全面性和超越性的论证意见。二是要开阔视野,多角度思考问题。若《条例》没有存在价值和意义,市律协可否提出废除《条例》的研究报告,并在研究报告中对废除后是否需要出台结合深圳实际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具体内容,并提出有可行性的、创新的、前瞻性意见与建议。
曾迈副会长表示,感谢刘曙光主任对拟修订《条例》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律协将认真研究并将工作成果及时向市人大法工委进行汇报。
黄远兵主任表示,刘曙光主任的建议为市律协推进拟修订《条例》工作指出了工作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
此外,刘曙光主任还对律师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