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委39号深发9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5日 作者: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各律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建立深圳市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的决定》(深委﹝2014﹞39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通知》(深发﹝201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
各律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建立深圳市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的决定》(深委﹝2014﹞39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通知》(深发﹝201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