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党委 > 党委动态 > 党委动态

深圳律师行业首个区域妇联组织成立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4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袁琴

在宝安区妇联和宝安区律师行业党委的精心组织和指导下,5月12日下午,宝安区律师界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宝安区司法局召开。宝安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同志、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同志、深圳市妇联组发部部长李涛、宝安区妇联主席冯颖霞、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同志、党委委员胡宁可同志、党委委员黄振辉同志,深圳市律师行业纪委委员曾常青同志出席会议并为宝安区律师界妇联揭牌。

会议现场

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并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投票选举产生了万丹梅、李慧、李凤姣、李冬菊、刘海、张志玲、陆海桦、陈雪媚、周玲英、郑平进、郭燕、陶晓莉、黄丹娜、黄莹、梁巧玲、鲁冬青、廖璐17位妇联执委。李慧当选为宝安区律师妇联主席,黄丹娜、周玲英、刘海当选为宝安区律师妇联副主席。这是深圳律师行业首个区域妇联组织。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出席大会的领导为宝安区律师妇联揭牌

宝安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10家,律师总人数为943人,女律师人数为271人,占28.7%;女工作人员269人。全区女律师与行业女性从业人员人数为540人,选出60名代表来自各个律师事务所各个部门参加这次大会。

代表投下神圣的一票

宝安区律师妇联主席冯颖霞致辞

宝安区妇联主席冯颖霞在致辞中指出,宝安有260万妇女,而女律师有271人,从事法律工作的女性有500多人,这万分之一的女律师在宝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宝安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支点。她指出,当前宝安提出要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区妇联也提出要打造“妇儿友好型城区”,福海街道已率先在全区创建“妇儿友好街道”,而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离不开第一线律师女性的大力参与,因此宝安区律师界妇联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她表示,希望宝安区律师界妇联的成立能够为女律师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平台,在维护他人权益、社会公平的同时,要更好地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与发展,把个人的发展与宝安的发展融合在一起,把个人对职业的关注与对妇女群体的关注与支持融合在一起。

市妇联组发部部长李涛同志致辞

     深圳市妇联组发部部长李涛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发挥好服务妇女儿童的作用,运用专业知识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妇女儿童的联系作用,与港澳台律师界的女律师做好联系工作;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的女律师能够在妇联的平台获得更好的发展。

宝安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同志致辞

宝安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同志指出,十九大报告强调妇女事业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全区女律师的力量,紧跟时代的步伐,更好地宣传、动员、引领妇联工作,将宝安区律师妇联打造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平台。

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同志发表讲话

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同志表示,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的人员认识到平台、合作、团队的重要性,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充分发挥李慧主席的作用,最大化的发挥宝安区律师妇联的作用。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同志发表讲话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同志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首先要关注女律师的生存现状,多帮助女律师解决切实存在的困难;二是希望帮助女律师提升执业水平;三是希望宝安区律师妇联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区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开展工作。

宝安区律师妇联第一届执委会委员合影

新当选的宝安区律师界妇联主席李慧是女律师的杰出代表,她从事法律工作三十多年,曾获得广东省“维稳突出贡献奖”、广东省“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 深圳市“十佳公益律师”等荣誉。她表示,女律师们要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开展工作,结合“一社区一律师”和“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等建设,积极搭建律师和妇女群众零距离沟通的平台,让“遇事找律师咨询”成为一种趋势、常识,促进基层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