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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信息 | ||||||
姓名 | 蔡晓红 | |||||
英文名 | ||||||
性别 | 女 | |||||
所属事务所 | 广东国晖(光明)律师事务所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资格证号 | A2018650*******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2019年03月01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22110*****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工作语言 | ||||||
业务专长 | ||||||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 ||||||
个人简介 | ||||||
西北政法大学学士,中共党员。蔡晓红律师曾任教多年后在检察院任职14年,先后在检察院担任控告申诉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公诉科科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这十余年的检察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岗位能手”,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于“先进个人” 的称号。办理各类信访、民事、刑事案件700余件,无论是初查、赔偿、申诉、公诉、抗诉案件,还是领导交办的疑难、复杂案件,都能做到高质量完成。撰写的《履行检察职责,促进社会和谐》论文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收录在新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选集中,自治区民事行政业务竞赛荣获“办案能手”称号。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部及上海分公司工作数年,在成为专职律师后积累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涉及行业广泛,近年致力于刑事案件和公司业务。 | ||||||
论文著作 | ||||||
无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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