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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信息 | ||||||
姓名 | 黄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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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
性别 | 男 | |||||
所属事务所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资格证号 | 3699650*****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1998年08月26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04101*****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1998年10月01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02年10月01日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 | |||||
业务专长 | ||||||
刑事辩护经济相关公司法相关 | ||||||
个人简介 | ||||||
黄志斌律师, 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历任政府部门监察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等职务,曾任广东通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律师,社会资源深厚,工作经验丰富。在深圳做律师20余年,领导律师团队,先后担任100余家政府部门、公司企业、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特别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的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法律事务。 成功案例(部分) 一、职务、渎职类犯罪 1、深圳华为公司高管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 2、深圳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受贿罪轻判案; 3、深圳某跨境电商高管职务侵占罪不起诉; 4、深圳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缓刑; 5、深圳某公司高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不起诉; 6、深圳某公司高管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缓刑。 二、经济类、走私类犯罪 1、深圳某公司董事长刘某某骗取出口退税过亿案; 2、深圳某公司法人张某某合同诈骗罪数千万不起诉; 3、深圳市黄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罪缓刑案; 4、上海何某走私奢侈品过亿案(普通货物罪)不起诉; 5、深圳黄某某走私枪支、弹药罪先取保、后无罪; 6、香港杨某某走私普通货物(二手手机)先取保、后无罪。 三、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 1、日本人土田强奸罪先取保、后无罪; 2、台湾人雍某某强制亵渎罪先取保、后无罪; 3、邹某辉重伤案辩护从轻判处缓刑; 4、冯某某追债案绑架罪辩护成非法拘禁罪从轻判刑; 5、山东李某龙抢劫杀人罪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成功保命; 6、东莞康某杀人碎尸案辩护成毁灭证据罪,仅仅判刑3年。 四、毒品犯罪 1、成某珺走私毒品罪先取保、后无罪; 2、香港人魏某强贩卖毒品罪二审刑期减半案; 3、台湾人李某某贩卖毒品罪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五、帮信、赌博、卖淫等犯罪 1、谢某某非法经营罪先取保、后缓刑; 2、王某某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案; 3、江西叶某某网络赌场罪(赌资过亿)从轻处罚案; 4、东莞杨某妮介绍卖淫罪先取保、后无罪; 5、东莞杨某组织卖淫罪辩护成介绍卖淫罪轻判案; 6、深圳某休闲会所法人组织卖淫罪先取保、后无罪; 六、刑事控告、刑事防控、刑事顾问 1、刘某某被诱骗投资项目3000余万元合同诈骗控告案; 2、郑某某股东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刑事报警控告案; 3、刘某某重婚罪控告案,夫妻财产及公司股份分割案。 七、民商事、经济纠纷类案件 1、数百宗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的成功案例; 2、数十宗民事、家事、婚姻、继承纠纷的成功案例。 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351000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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