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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信息 | ||||||
姓名 | 方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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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
性别 | 男 | |||||
所属事务所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资格证号 | *****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1989年06月06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02107*****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1993年06月01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02年07月01日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工作语言 | ||||||
业务专长 | ||||||
公司法相关经济相关刑事行政 | ||||||
个人简介 | ||||||
方宏律師,1962年出生,於1984年獲得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 自1984年9月華政推薦就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參與籌建經濟檢察處,在近四年的工作中,參與了機構新設後偵查、審查等業務制度建設和所監督工商、稅務、物價、海關等行政部門工作衔接和地方法規的建設,以及经济大要案指導和覆核以及与公安、法院的协调工作,获委任市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自1988年4月調離檢察院,入職經貿部基地總公司深圳宏基企業開發公司負責進出口業務,從事了紡織品、糧油、五礦進出口全流程業務,设立了三來一補等多项加工貿易项目,88年通过考核获得律師資格。隨後创业開辦進出口企業、投資上海連鎖店,分别與港资和國企合作投資國內和海外市場,涉足纺织、服装、渔业、汽车进口等多个领域。 2000年後調整業務方向,將律師作為主業,組建團隊重點从事與經濟相關的法律業務,2004年籌建锦天城深圳分所,歷經近二十年努力,今天锦天城深圳已經从当初六个合伙人发展到50个合伙人,近200个专业律师。团队法律业务从金融领域开始,协助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争议解决到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发展到协助金融机构产品设计。在年度处理300余起争议解决的基础上,形成诉讼体系化,图示化,规范化,获得司法机构的认可。基于对商业运作的了解,在深入了解所涉行业的基础上,探索用商业手段化解争议,实现企业共赢,获得客户的普遍认可,为此长期受聘于深圳最大和最活跃两家商会。同样基于以往经历也承接与经济相关的重大刑事案件, 通过深入调查取证,有力的出庭抗辩,扭转案情,获得五起无罪判决和撤销起诉,维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被评选为深圳首届十大刑事辩护律师。基于深圳良好的商业环境和香港活跃的资本市场,自2005年就发起南方首届资产证券化项目论坛,参与华南区域最早的三起资产证券化项目,和两地金融机构、券商合作,参与华南区域和香港的银团贷款、跨境并购、破产重整等非诉项目。 社会曾任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商业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创始会员副会长;深圳总商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总法律顾问;深圳福田企业家协会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福田慈善会理事;原深圳市慈善会法律顾问;马洪基金会深圳智库百人会成员;香港证券商协会理事。 主要经历:八十年代初【求学】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于1984年获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八十年代中【入职】上海市检察院经济检察处检察官;八十年代末【经商】深圳历时12年【贸易-制造-投资-零售】商业实践;2000年组建商业律师团队,2005年携手创建律师共享平台,2008年获得深圳首届十大刑事辩护律师。带领团队23年完成【争议解决-并购重组-投融方案】全领域法律实践,形成以企业价值为核心,多领域专业律师协同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的商业律师运行模式。 代表业绩: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代理案件众多,经验丰富,获得较好的口碑和声誉,经办了大量民商、经济刑事、劳动案件,长期致力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经济合同风险防范、合同纠纷研究与处理、公司事物等专业研究与实践,力求以法学为基础,积极解决客户在各个领域出现的纠纷,积累了丰富的文字组织及法学理论功底。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服务,及经济类刑事辩护业务,具体包括并购、上市、保险、公司治理、合规内控、劳动用工、广告、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服务。 在公司法律服务方面,方律师凭借其在企业兴办实业、进出口、及海外投资十多年的经验,协助客户从初创时期股权结构设计、人力资源和商业秘密的合理保护,到成长期的知识产权保护版图建设和确立及营运的风险规避,再到发展期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上市融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建立一系列方案。同时方律师也向客户提供各类合同、诉讼与仲裁代理等业务,曾先后办理各类案件数千余件,并担任多家著名中外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方律师曾成功完成了总额达55亿元人民币现金境外股权转让项目,全程协助客户完成股权转让的商务谈判、律师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审核等法律事务。成功办理了涉及银行最多(23家)、涉及债务最大(32亿)的不良资产剥离和房地产公司借壳上市的重组上市业务,该方案成为银行债权人重组上市公司的标志性方案。代表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安排行的银团就其向惠州惠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总额为32 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成功为新欣纸业的股权转让设计了完善的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为南方食品提供了从重大资产重组到吸收合并的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为港资在内地设立子公司中渔远洋的融资方案、收购兼并和将来在香港上市的目标提供了可行完善的法律服务支持。在银行和并购实务方面,方律师曾为基础建设公司及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银团贷款及并购、增发的法律服务; 此外,在重大经济类刑事案件方面,在近年办理的不到十起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有四起案件获判无罪或检察院撤回起诉。另外,作为深圳市慈善会的法律顾问,方律师为慈善会冠名基金制定了规范化的章程、流程,协助慈善会审批设立了十余家慈善会的冠名基金,使之成为深圳慈善会的主要捐款来源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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