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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信息 | ||||||
姓名 | 彭正民 | |||||
英文名 | ||||||
性别 | 男 | |||||
所属事务所 | 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资格证号 | 192000790*****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2000年04月24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01103*****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01年05月01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05年12月13日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工作语言 | 普通话、潮州话、广州话、河南方言 | |||||
业务专长 | ||||||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 ||||||
个人简介 | ||||||
彭正民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110365072),男,广东省陆丰市人,毕业于河南省平顶山财贸学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0年起先后在广东省汕尾市、惠州市、深圳市从事律师职业,现为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坚持“勤勉尽责,依法执业”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承办各类案件上千宗,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 专业方向:刑事辩护;民商事业务。 擅长业务:涉毒案件辩护;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婚姻家庭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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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 | ||||||
无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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