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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信息 | ||||||
姓名 | 王允庆 | |||||
英文名 | ||||||
性别 | 男 | |||||
所属事务所 |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资格证号 | A2003440*******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2004年03月01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05104*****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05年11月23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05年11月23日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工作语言 | ||||||
业务专长 | ||||||
刑事辩护 | ||||||
个人简介 | ||||||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年执业至今,凭借严谨、扎实、用心的工作作风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接办了近千件各类刑事案件,办理过众多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现担任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 代表业绩: 证券类案件 ·康某药业操纵证券市场罪系列案黄某某的辩护人,涉案金额400亿元 ·深圳某高科技上市公司总裁傅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取保候审后缓刑判决 ·深圳某A股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屈某的辩护人,不予起诉 ·深圳某基金公司实控人许某涉内幕交易,证监会终止调查,撤销案件 职务犯罪类案件 ·深圳市某环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某单位行贿案 · 顺丰集团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胡某的辩护人,涉案金额3200万元 ·深圳某民营企业家方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涉案金额1720万元 ·深圳某头部通讯公司高管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予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某上市公司股东刘某行贿案,不予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 ·民营企业家赵某单位行贿案,不予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某国企高管林某行贿案,不予立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类案件 ·深圳某基金公司实控人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0.2亿 ·“中国杰出创业女性”荣誉获得者、知名民营企业家徐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0.6亿余元 ·某基金公司实控人刘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涉案金额150亿,不予立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某基金公司实控人曹某涉嫌P2P平台(荷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吸案,涉案金额100亿余元,不予立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犯罪类案件 ·“1213”破冰专项行动深圳区域越南牛肉走私入境案主犯王某辩护人 ·“ZY17”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主犯庄某辩护人,涉案金额13亿 ·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1.3亿,不予批捕并撤案 ·某特大“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诈骗案李某芳的辩护人,不予批捕并撤案 社会管理秩序类不批捕、撤案案件 ·马某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予批捕并撤案 ·李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不予批捕并撤案 ·张某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不予批捕并撤案 ·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不予批捕并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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