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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广东金阳律师事务所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GOLDENSUN LAW OFFICE |
主管机关 | 罗湖区 |
组织形式 | 普通合伙 |
执业证号 | 2440319941010778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40000G34814498U |
设立时间 | 1994年01月26日 |
负责人 | 李庚 |
合伙人 | 刘少波 汪 凌 |
律师人数 | 24 |
执业律师 | 陈燕彬 何文星 黄俊豪 康嘉灏 赖晓雅 李 庚 黎明俊 刘华美 刘少波 刘亚彬 李 昭 吕泽勋 王翠完 汪 凌 吴芸芸 萧宏丽 徐奇鹏 杨显铭 杨 孜 姚红史 余朝明 余逸娜 余逸生 詹欣强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51号金威大厦10楼 |
邮政编码 | 518001 |
总机电话 | 25560277 |
传真号码 | 25560277 |
电子邮箱 | |
单位网址 | |
事务所简介 | 本所于一九九四年元月由深圳市金融房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骨干组成并经过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合伙律师为原深圳市金融房产律师事务所主任及主要业务骨干。熟谙金融、房产、投资、股票等法律事务,现有高、中级专职律师六人,聘用律师十人,从事律师工作十至十几年的实践经验,本律师事务所本着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主要在商贸、投资、金融、股票等方面,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过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