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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广东元善律师事务所 |
英文名称 | |
主管机关 | 宝安区 |
组织形式 | 普通合伙 |
执业证号 | 2440320101024374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400005554475277 |
设立时间 | 2010年05月18日 |
负责人 | 欧阳生 |
合伙人 | 傅勉凌 罗少龙 欧阳贤 吴洪波 叶青松 叶 宇 |
律师人数 | 15 |
执业律师 | 陈艳群 傅勉凌 何致琛 黄熠轩 霍祖燃 罗少龙 罗显华 欧阳生 欧阳贤 田 力 田奇君 吴洪波 叶青松 叶 宇 余衍花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前进路南侧冠城世家1栋2座B3.C3第3005、3007、3013号 |
邮政编码 | 518000 |
总机电话 | 29659833 |
传真号码 | 29659766 |
电子邮箱 | |
单位网址 | |
事务所简介 | 广东元善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5月18日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正式执业。元善,源于善,本于善。“以善致善,止于至善”,是元善律师之执业理念。北宋名贤范仲淹云“法元善之功,可处域中之大;奉博施之德,宜为天下之君”,君子上善若水,利万物而息纷争,乃元善律师之立所宗旨。“欲善其事,必利其器”,元善律师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团队,团队成员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均在五年以上,熟悉深圳的社情民意,担任过大量政府、工商企业、个人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善于融情理法于一体,攻克法律事务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