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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NEW ORIENT LAW FIRM
主管机关 福田区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执业证号 2440320021008344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760482356G
设立时间 2002年09月10日
负责人 刘笑鹏
合伙人 陈雏婉 陈庆新 陈永亮 秦 华 宋子雄 吴景友 吴艳芬
律师人数 13
执业律师 陈雏婉 陈庆新 陈永亮 郭航辰 刘 峰 刘笑鹏 秦 华 石付成 宋子雄 王云霞 吴景友 吴艳芬 尹国辉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汇处一冶广场1栋A座304
邮政编码 518000
总机电话 82931739
传真号码 0755-82931737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www.xindongfanglawfirm.com
事务所简介   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五年八月,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本所是一间极富中国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顾问、实习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近三十人,律师及专业人士均来自全国各大名校,获学士学位以上学历。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团队服务是本所同仁追求的共同理念。
    一九九六年十月,本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一九九九年一月,本所被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二00一年二月,本所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二00六年三月,本所被评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二00二年,本所被选为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接访律师事务所;二0一二年,本所被评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合伙人陈庆新律师被授予“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本所为实现专业化目标特邀了一批在中国法律界颇有权威的法学教授、副教授、博士担任新东方顾问,在多种法律疑难问题的解决和处理上为客户提供保障。 
    本所律师多年来历任逾千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在金融证券、公司并构重组、民事、经济、房地产、行政、知识产权、刑事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领域累积了丰富的经验。
    本所地处深圳福田区,办公环境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