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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
英文名称 | |
主管机关 | 南山区 |
执业证号 | 2440320024115272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40000741248441Y |
设立时间 | 2002年09月02日 |
负责人 | 李胜春 |
派驻律师 | 陈寄谊 贺文华 孟章华 许咏风 |
律师人数 | 13 |
执业律师 | 陈寄谊 陈俊弘 郝文琪 贺文华 黄继勇 兰艳丽 梁冬梅 李胜春 李 一 孟章华 吴通结 谢建生 许咏风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4号信利康大厦22H房 |
邮政编码 | 518002 |
总机电话 | 0755-83144220 |
传真号码 | 0755-83144220 |
电子邮箱 | |
单位网址 | http://www.168lsclawyers.cn |
事务所简介 |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是2002年9月4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所在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内,于1982年成立,是全国最早一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深圳的分所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32人,其中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20%,本科学历的占80%,并且大都毕业于重点法律院校。本所办公楼面积三百余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办公通讯设施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建有电脑局域网,法律数据库等。 本所业务范围主要有: 一、 受聘担任各类企业、公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 办理机动车辆保险事故、代位求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类、房地产、经济、民事(婚姻家庭)、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三、 办理项目投资融资买卖、公司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上市、合同谈判签订、债权追索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 办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本所负责人、主任律师简介: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曾担任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律师执业之余,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3年(其中律师执业30年),承办过上万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李胜春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及风险防范,投融资,公司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独特经验,更是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团队合作成员:黄继勇、许咏风、陈寄谊、贺文华、李胜华、陈俊弘、李一、谢建生、梁冬梅、兰艳丽、李中雄、王思、周红、吴通结、王亚等。 本所全体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全所统一协调办案,在房地产、民商、行政、刑事诉讼、仲裁,以及大型招投标、保险公司汽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追欠、追偿及索赔、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项目投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长,能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热忱欢迎您能光临本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斧正意见。 咨询热线:13684998808 、18123816967 办公电话:0755-83144220 电子信箱:168Lsc@163.com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4号信利康大厦22H房 邮编:518002 网 址:http://www.168lsclawyer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