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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 办公地点: 设立时间,由: 到: 律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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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广东乐为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主管机关 龙岗区
组织形式 个人
执业证号 244032009300192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6939969033
设立时间 2009年08月18日
负责人 刘旭
律师人数 5
执业律师 曾港军 刘鹤毅 刘 旭 阙再仑 赵 芳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京基御景时代大厦2栋2509
邮政编码 518172
总机电话 0755-28984578
传真号码 0755-84500164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事务所简介   广东乐为律师事务所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批准设立,并经深圳市司法局和龙岗区司法局检查验收合格,是一家合法、规范的律师事务所。本所以“专业服务、创造价值”为宗旨,以“诚信第一、客户至上”为原则,坚持“勤勉敬业、追求卓越”的理念。律所取名“乐为”,寓意为:乐,以苦为乐也,为,有所作为也,取“乐而有为”之意。创办人刘旭律师作了副对联作为本所所训:“乐维权乐讼辩律师人生苦也乐,为公平为正义吾辈必须有所为。”以供全所律师同仁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