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周立新 律师
专业领域:
仲裁法
商业法
公司法
电邮:edwardchow.at.work@gmail.com
电话:91221375
周立新 大律师,仲裁员,调解员,法律讲师,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士,双法学硕士,仲裁及排解争端及公司法与金融法。
周立新大律师于 1990 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在2009 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硕士(仲裁及排解争端)及2013 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公司法及金融法)。
在 2021 年,他成功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大湾区执业律师资格。他同时在中港两地执业,具有多重专业资格,包括中国大湾区律师,香港执业大律师,国际仲裁员及大湾区调解员。
他主要执业范围包括商业法,公司法,证卷法,仲裁及调解,信托法及衡平法,土地法,租务法,遗嘱及认证,合约法,侵权法,建筑法,人身伤亡法,民事程序,行政法,入境法,司法复核,酷刑声称。
他现时是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及香港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会员。在2015年,他是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的会务秘书。他曾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香港律政司高级政府律师及司法机构特委裁判官。
他现时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经常为Williem C Vis 国际商业仲裁比赛在香港,上海,马来西亚,欧洲维也纳的赛事担任仲裁员及为港大,中大,城大及汕头大学法律学院担任法律比赛评判及培训工作。
他曾参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特许仲裁学会,香港仲裁师学会,在北京、上海、台湾、广州,香港及澳门及星加坡的法律教育推广活动,也是国际争议研究院的成员。
他现时是“华商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及新加坡法律事务委员会”的副主任,及前海及河套区调解中心调解员。
他曾在《香港律师》,《上海律师》发表仲裁文章,及中国 法学院教材 《涉外法律及实务》第3 章《法律分析》的作者。
工作语言
英语, 广东话,普通话,潮州话(听)
主要业绩及经典案例
孙树娣 对 谭凤带 CACV 187/2013,上诉庭: 土地法 - 推定信托。
余国英对敬森有限公司 HCMP 230/2014, 高等法院: 公司法 -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 交叉董事 - 没有有效的董事会。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v Young Bik Fung,HCMP 2575/2010,高等法院:证券法。
曾醒雄对石雨扬, DCCJ 1316/2010, 地方法院:侵权 - 疏忽 - 施工法 - 阳台漏水问题 - 承包商装修工程的责任。
李德娇对释妙济 DCMP 3097/2009, 地方法院:成功申请被告人加入诉讼程序并撤销管有令。
陈宇宙对晃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HCPI 753/2000 高等法院: 人身伤害 - 建筑工地 - 民事诉讼 -费用保护及和解提议。
Archer, Harold Dean v The Hong Kong Channel Limited,HCA 560/1996, 高等法院 : 雇佣法 - 未提取奖金的权利 - 遣散费 - 长期服务金。
Lee Siu Man v Chu Chi Wing,HCMP 91/1992, 高等法院 : 土地法 – 潜在遗产税责任构成业权缺陷。
Mok Ka Po, Mabel v Ng Mee Ling,CACV 21/1991,上诉庭: 合同法 - 法官不相信原告 - 允许上诉,法官在证据上误导自己-重审。
社会荣誉
在2015年,他曾担任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会务秘书。
自2018 年至今,他担任香港复康会名誉法律顾问及香港善导会的“法律公义计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