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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违法建筑物处理和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问题”

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69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962日颁发了《关于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该规定出台后,引起了各方媒体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了新一轮的农民房买卖热潮,违法建筑物的处理和农民房的买卖不仅涉及政策问题,还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违法建筑物的处理还是城中村改造法律业务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出台新的规定,给律师参与处理违法建筑物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便于各位律师充分掌握违法建筑物处理和农民房交易的相关问题,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组织召开本次研讨会,现将研讨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要议题

1、《关于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的处理决定》的法律解读

2、违法建筑物处理和农民房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

3、律师在违法建筑物处理和农民房交易方面的业务机会与操作实务

4、律师对于市政府将制定的关于违法建筑处理的实施细则的立法建议。

二、研讨会组织形式

本次研讨会采取主题演讲和讨论互动方式进行。

三、召开时间

2009 616 (周二)下午1430

四、会议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五、参会人员

深圳市感兴趣律师

六、其他事项

1、从即日起,各位律师可将关注的问题或拟主题发言的提纲电邮至律协秘书处;

2、本次研讨会计2个学分。

联系人:  杨一阳     李雯雯

83025728    83025881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