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4月1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2005年4月23日 (星期六下午14:00-16:0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相关问题”研讨会。如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联系报名。
研讨会相关主题:
一、婚姻案件中,被告能否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反诉;
二、夫妻分居的界限和证据如何掌握;
三、婚姻案件中,如何划分个人债务和家庭债务。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