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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4月1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2005423 (星期六下午1400160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相关问题”研讨会。如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联系报名。

研讨会相关主题:

一、婚姻案件中,被告能否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反诉;

二、夫妻分居的界限和证据如何掌握;

三、婚姻案件中,如何划分个人债务和家庭债务。

联系人:黄训

  话:83025728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