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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与香港律师交流活动现场展位推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作者:黄群晶 责任编辑:杨欣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香港法律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交流与合作,推动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对接,香港中联办拟于近期组织香港律师与深圳律师事务所、企业开展实务对接推介,现公开征集30家参展律师事务所。具体要求如下:

参展条件

参展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2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2. 政治立场坚定;

3. 能为香港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执业条件,在业务发展、规范管理、品牌建设、专业化团队化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展位安排

本次参展单位有律师事务所、企业。活动现场将为每家参展单位安排展位,与香港律师进行面对面开展交流推介。每个展位配置:12m*2.5m展板、11.2m桌子、3张椅子,展位费由活动组织方承担。

三、参展资料

有意愿参展的律所请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 律所介绍(word版)律所简介、涉外业务及涉外法律计划400以内)姓名电话邮箱地址

2. 照片2张高清照片(2M以上)

注:照片请单独上传,勿插入文档中,以免印刷不清晰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共30个律所参展名额,有意参展律所请20231120日(星期一)10: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提交参展资料。


注:最终参展单位将按报名顺序取符合参展条件的前30家律所,届时以市律协通知确认为准(通知时将同步告知具体参展事宜),未入参展的律所不作通知。

联系人:罗苑瑜 8302578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