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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三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418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的通知》(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51号)文件通知:为大力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关键作用,商务部定于201161-3日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详见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筱瑾,牛凤梅,电话:8252708582101987,手机:1366222065813824388216邮件soniazhao@126.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的通知》(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51号)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三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169号)

3、关于提供有关资料的函

4、参加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综合交易洽谈区深圳展区筹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