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人卖房被同一买家骗3000万元
【南都讯】记者 李国斌
将房子售出只收回定金,房子已过户到买主手上,多次催款仍无结果,要求与买方见面遭拒绝后,熊先生终于意识到可能上当了,随即报案,结果发现受害者并不止自己一人,目前已查明有27人和他状况相同,且买主都是同一人,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左右。深圳南山警方已控制涉嫌诈骗的买方刘某初,及担保公司人员张某伟等人,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声称企业贷无“抵押证明”
今年2月熊先生通过中联地产与刘某初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买方表示以公司名义购买可全额付现,熊先生认为这样做于己方有利便同意了。
据熊先生称,中联地产没有提供是哪家公司委托刘某初购买房屋的证明,但极力保荐刘某初,表示其名下有多处物业,信誉良好,可以信赖。在买房时刘某初抛出“企业贷”的概念,表示可以用公司房产的名义作抵押进行贷款,可以对业主全额付款,而且周期比个人名义买房要快。熊先生遂信以为真。
据介绍,交易过程中,中联地产指定的卓竞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办理公证书、过户等手续时,中联地产也没有向业主提供委托书及过户资料,熊先生在数次要求刘某初提供银行承诺付款书时得到的答复是,公司购房是新兴贷款,银行不会提供任何表明已接受房产抵押申请的证明回执文件,同时也没有银行承诺付款书。签约时,刘某初便以银行贷款尚未到账加以推托,熊先生遂只收了定金,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买家随即抵押房产转移资产实际上张某伟在办理赎楼及过户后将房产证私自交给了刘某初。刘某初将房产抵押给其他企业和个人,并逐渐转移财产。调查显示,刘某初以三润公司、富大伟业公司的名义买房,而公司法人代表则是其亲属,目前名下共有二十余套物业,其中有两家抵押给银行,余下的都已抵押给个人或企业。在多次追款无果后,7月10日,熊先生向南山派出所报案,随后刘某初及张某伟等人被警方控制。
昨日下午,与熊先生有相同遭遇的20余人在南山派出所外焦急等待,在听说可能受到诈骗时,孙先生十分惊慌:“多年积蓄难道要被骗光?”孙先生坦言卖房时并不了解公司买房的政策,当时中介公司海王城地产也曾大力推荐,所以认为会万无一失,没想到最终仍不免上当。据了解,除中联地产及海城王地产外,家家顺,世华,家园等多家地产中介公司也涉入其中,涉及区域除盐田外各区都有,宝安、南山最多。
涉事地产公司回应“员工利用了行业漏洞”
中联地产公司法务责任人孔磊表示,对于刘某初以及张某伟等人涉嫌诈骗一事,公司目前也在协助警方调查。对于在此次事件中通过中联与刘某初签订合同的业主,公司已将佣金返还业主。孔磊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原因在于利用了行业漏洞,在买主资金来源方面缺乏监管。
律师说法“担保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绍华律师介绍,从案情分析看,刘某初在买房之初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意图,只是通过合同诈骗的方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利用骗取的房屋进行贷款,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其与受害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担保公司本来是为刘某初购买房屋提供担保的,但因为其协助刘某初进行诈骗,刘某初与受害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受害人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担保公司的过错造成当事人的损失,担保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