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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地税局“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

相关宣传辅导材料”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1242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将加大律师事务所查账征收方式推行力度,经过一年多的过渡期,将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过渡,转为查账征收。现将深圳市地税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相关宣传辅导材料”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切实做好应对工作。

附: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相关宣传辅导材料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