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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新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9月27日
根据市司法局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举办深圳市七期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的通知精神,市委统战部拟于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在深圳市社会主义学院(深圳市香蜜湖路北3008号市委党校)举办第七期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内容:
学习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国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国内经济总体形势,研讨新的社会阶层现状、特点、发展趋势等有关问题。
2、培训要求:
学员要求为非中共党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较好、合作意识较强,在所在行业领域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在新的社会阶层中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
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情况不要带工作任务到学院或半途请假回单位工作。
欢迎广大律师踊跃报名,请报名学习的律师于201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电话反馈市律协维权部。
联系人:苏雁南
电 话:83025300、13600418990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