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成功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律师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12月1日下午,由坪山区司法局主办、坪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谁执法谁普法”律师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座谈会上,就贯彻和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广泛收集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坪山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出席座谈会,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相关人员参加座谈,坪山区律工委主任李国平主持会议。
坪山区律工委副主任李茂淑代表区工委简要介绍了此次“谁执法谁普法”的实施情况,并表示坪山区的普法力量和队伍建设已经是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应发挥现有力量,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争取相关部门重视,将普法实施工作做细、做到位。
司法局普法办马忠同志,总结了自今年10月份以来,开展的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情况,他指出评议活动是坪山区首次召开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会议,也是全市首场区级国家机关普法履职现场评议会。司法局对各评议单位的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强化普法主体责任、创新普法方式、统筹安排普法工作方面有待提升,并要求对“谁执法谁普法”的理解应当突破只限行政法相关的局限,对“普法”二字中的“法”应做广义理解,拓宽到“谁管理谁普法”、“谁负责谁普法”。
白宁局长感谢参会人员的积极建言献策,他表示区局十分重视普法工作,普法工作在新的情形下,也面临着普法的内容、形式、精准性等方面的挑战,普法工作需紧跟时代发展,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不同的部门有着不同的普法需求,各个律师对委托部门的业务范围、职责、职能、权限需要十分熟练,主动提意见,为打造深圳东部法治高地做贡献。三要健全工作机制。无论是普法机制,还是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都要积极发挥律所、专业律师的作用,处理好用人单位、律所、律师法律顾问三者的良性关系,优化工作程序。
参会人员围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经验措施、存在问题进行了广泛互动和交流,同时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通过座谈会方式促进普法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