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5年度深圳青年律师秀之律海选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素养,塑造青年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青年律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2015年度深圳青年律师秀——律海选秀活动,在选出优秀青年律师并给予鼓励的同时,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律师创先争优。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培养一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求相适应的高素质青年律师人才队伍为目标,着力提高青年律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展示青年律师的优秀品质,树立青年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青年律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申报时间

20151110日——11271800

三、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的执业律师;

2、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四、申报方式

1、通过律协网站报名,并按评选标准准备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所在律所的《推荐表》(详见附件)一份,加盖律所公章,如有视频、照片资料请刻录光盘一并送交至律协宣传部;

2、每名律师限报一个评选项目;

3、参评律师对本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公益青年律师

1、参加市律协公益委员会、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法援值班或其他信访机构值班的书面证明;

2、在报刊杂志等发表过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关的文章或专题介绍的书面证明;

3、获得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关的荣誉证书、锦旗等的书面证明;

4、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助学、助残、扶贫和救灾等捐款献爱心活动的图片、照片、视频;

5、其他能够证明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书面材料。

(二)优秀才艺青年律师

1、获得个人才艺的合格证书、荣誉证书、奖状、奖杯等的书面证明;

2、在政府、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活动中才艺表演的照片、视频、录像、等书面证明;

3、参加过市律协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其他与才艺有关的协会的书面证明;

4、与个人才艺有关的展览、报道的照片、视频等书面证明;

5、其他能够证明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书面材料。

(三)优秀专业青年律师

1、与所申报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等的书面证明;

2、获得当事人优质法律服务评价的书面证明,如锦旗、牌匾等;

3、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与所申报专业有关的文章等的书面证明;

4、出版过书籍的有关书面证明;

5、所申报专业的展示,如ppt、法律文书等;

6、其他能够证明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书面材料。

六、评选程序

(一)初审:由律协和青工委组成审核组审核书面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公布的申报要求;

(二)终审:由律协、青工委、监事、特邀律师及嘉宾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

(三)评选结果

1、优秀公益青年律师5-10名;

2、优秀才艺青年律师5-10名;

3、优秀专业青年律师5-10名。

(四)公示

评选活动结束后,评选结果在律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

七、获奖荣誉

公示期满后,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获奖的优秀青年律师颁发证书、奖状。 

深圳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20151110 

联系人:贺 鹏  83025789  李 力  83025308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5-11-10 09:00:00 至 2015-11-27 18: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